衡师非凡我非凡 我为衡师创辉煌 2023年3月3日上午,春风拂面,草长莺飞,计划财务处全体党员及全体员工精神饱满,在罗召斌处长带领下,来到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图书馆,参观“非凡十年 衡师篇章”成果展,开展“衡师非凡我非凡 我为衡师创辉煌”的主题党日活动。本次成果展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和翔实可靠的数据,全面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衡阳师院在立德树人、学科发展,校园建设、人才强校、党政管理、科研事业、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
衡阳师范学院2022年新生收费公示一、学费(一)研究生学费:我校研究生学费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根据湖南省政府物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收费文件(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标准执行。 附表1:衡阳师范学院2022级研究生学费标准 单位:元 / 生 · 年录取类别层次类别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80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10000工程12000(二)本科生学费:我校本科学生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衡阳师范学院关于编报2023年度部门财务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为切实做好2023年学校收入、支出预算编制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现就学校2023年部门财务预算编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编制原则(一)积极稳妥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在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预测2023年的收入和支出。确保收入项目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支出项目全面完整,做到不遗漏,...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计划财务处组织开展财务制度培训 计划财务处于2022年2月份出台了《衡阳师范学院经费报销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衡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衡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衡阳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为了让全校师生更好地掌握相关制度以及后期财务信息化建设网上预约报账系统的顺利推进,计划财务处于2022年3月1日在学术交流中心六楼报告厅召开了财务制度培训会。 会议由计划财务处罗召斌处长主持,罗处希望各位同仁通...
2021年计划财务处工作总结 2021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和发展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历史自信,践行时代使命,厚植为民情怀,勇于担当作为,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走好新的赶考之路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圆满完成学校党委行政赋予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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