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财务制度>>校内规章制度>>正文

衡阳师范学院计划财务处处务公开实施细则

作者:计划财务处     2016年06月30日 00:00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学院规定,制定计划财务处处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 目的和原则
财务公开是学校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有效途径,而且是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措施。推行财务公开,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使学校重大财务开支更加民主、科学、透明。
二、 组织和领导
财务公开工作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处内成立了公开领导小组,财务处长任组长,副处长任副组长,科长任成员。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
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财务规章制度和政策;财务预算;教育收费管理情况;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职工福利待遇情况、财务人员工作职责、财务工作办事程序及处内重大事情等。
1、财务制度及政策
财务处负责在校园网财务处主页和学校校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2、财务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或根据决算编制的各项财务报表及经费使用效益和管理情况。
财务年度报告由财务处编制,送校领导及财经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在每年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年度财务工作情况。
3、校级经费预算方案
由财务处制定年度经费预算草案,经教代会讨论,修改后报党政联席会通过。校级经费预算方案由以文件形式下发。
4、教育收费
主要包括招生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及减免政策,各种办班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以及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等。
5、职工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
主要包括涉及全校职工的职务补贴、职称补贴、岗位津贴。以工资条的形式公开。
6、住房资金
主要包括职工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管理情况。通过张贴形式公开,并随时接受查询。
7、财务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
通过财务处网页和上墙悬挂的形式公开。
8、处内重大事情
如评先评优、竞争上岗、工作总结和计划、上级专项检查等召开全处员工大会传达或布置的形式公开。

计划财务处
2016年7月8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