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首页
机构设置
职能简介
科室设置
新闻公告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国家法规制度
省厅文件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
服务指南
预算
报账
支付
收费
税收
票据
党建工作
信息公开
下载中心
学校主页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纳税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30
阅读次数:
院属各部门:
接衡阳市雁峰区地税局通知: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须单独向税务部门申报。根据这一要求,我院教职工年收入超过12万元(扣除三金后)的,请速到计划财务处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于3月31日前自行到衡阳市雁峰区地税局(地址:衡阳市雁峰区先锋路电脑城对面)申报,并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计划财务处
2014年3月15日
上一条: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下一条:
关于暂停报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