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计划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6-06-30 阅读次数:
计划财务处积极组织学费收缴工作
为继续加大学费收缴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各系在学费收缴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学校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开学初,计划财务处修订并出台了《衡阳师范学院学费收缴奖惩办法(试行)》(院财字[2015]2号)。 近期,计划财务处处长尹季、分管收费工作的副处长张屏、收费科科长唐亮走访系部,与系部党政班子交谈,听取系部对学费收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学费收缴工作成效明显,其中中文系、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生命科学系、法律系实现了零欠费。(文字/张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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