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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

作者:计划财务处     2016年06月30日 00:00  点击:[]

关于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标准制度,增强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广泛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充分发挥经费使用的绩效,确保年度财务管理规范运作,特制定财务公开有关实施细则。
一、 年度经费预算公开
学院所有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据院党委、行政的计划、财力安排和各职能部门的需求,采取部门草编预算、机关汇总宏观调控预算,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年度预算的办法。编制预算力求做到“保稳定、保运转、求发展”和“教学科研优先”的原则。
二、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公开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和教育厅审核的收费标准,确定我院当年新生收费标准,并在学院的网站、计划财务处网站和新生报到须知上进行公告,新生报到时在各个收费网点张榜公示。做到阳光收费、亮证收费。
三、岗位津贴、工资、福利、个人所得税公开
分配到教职员工的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到本人,并纳入个人工资总额计提个人所得税。从银行代发的工资每月打印出工资单发放到各个部门和个人核对;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各种福利补助必须以工作人员在发放表中签名为准报财务处作为记账依据。
四、经费支出公开
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经费严格按预算执行,按学院规定的财务审批程序审核报账。业务开支做到手续齐备,合规合法,力求节约,年度经费略有节余。
五、年度决算公开
年终末了,计划财务处及时向院党委、行政汇报当年的经费收支情况,公布预算执行结果,对群众敏感的问题、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基本建设工程公开
学院的基本建设工程的付款、结算,严格按审批程序和合同协议支付款项,层层把关,做到不超时间支付、不超合同支付,工程竣工没有验收报告和审计意见书不付、不超级审批、不越权审批、坚决杜绝多付。工程竣工后,将该工程的详细资料整理成册上报有关部门存档、备案。
七、成立财务公开领导小组
尹季任组长,刘中华、张屏任副组长,成员有申莹、谢玉龙、唐亮、肖文广。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协调、组织实施;唐亮负责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及其他收费工作;谢玉龙负责年度预算,基本建设工作;申莹负责经费支出、经费决算工作、肖文广负责南岳学院的收费和报账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深入院属各部门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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